詳細申請辦法可參閱紐西蘭商工辦事處簽證組網站:http://www.nzvisa.org.tw/workingholiday.htm
申請資格:(如下半頁說明)
在登記申請前,請參照紐西蘭商工辦事處簽證組中文網站打工度假簽證須知之說明
登記申請歩驟與程序:
一、填寫登記表
登記表下載
二、登記:2008年4月1日至2008年4月25日(逾期則恕不受理登記)
請於填妥登記表後,郵寄至110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國貿大樓25樓2501室,紐西蘭辦事處簽證組收,或至本組櫃台遞交登記表。(不接受傳真或email登記表)。本組會以Excel造冊登記申請,如有重複的登記表將被取出作廢。
三、抽籤:2008年4月27日下午3:30
抽籤於本組辦公室舉行公開抽籤,抽籤辦法將另行公佈
四、公佈抽籤結果:2008年4月28日至4月30日
抽籤結果將以中籤者之自設代號公佈於本組網站上,並以email個別通知。將抽出正取570名,備取30名。正取名額若於簽證審核過程中無法通過審核時,由備取者依序遞補。
五、體檢:2008年5月1日至5月10日
正取申請人得於抽籤結果公佈後於5月1日起至5月10日止前往指定醫院完成 胸部X光體檢。體檢最終結果判定不符合健康要求者,申請案件即無法通過,本組亦不退費。備取申請人請待本組通知後始得進行體檢。
六、申請送件:2008年5月26日至5月30日
體檢完成之登記正取者,請備齊所有打工度假簽證申請規定之文件及體檢,於5月26日至5月30日之間送件,並依收據提示之時間領件。登記正取者若未於2008年5月30日前送件完成,即喪失資格。空缺名額由備取者遞補。未參與登記及抽籤者,而於6月1日自行申請者,將排至後補名額後,如已額滿,恕不退費。
打工度假簽證申請須知
申請資格:
1. 在台灣設藉並持有18個月以上效期之台灣護照
2. 赴紐西蘭之主要目的為度假,打工為附帶目的而非入境之主因,申請人須於簽證到期前離開紐西蘭
3. 申請案件時,年齡需介於十八至三十﹝足﹞歲
4. 無子女同行
5. 購買來回機票或證明其有足夠的財力支付機票費用(詳情如下)
6. 有足夠的財力支付在紐西蘭期間之生活開銷(詳情如下)
7. 必須持有效的醫療保險
8. 不曾申請過紐西蘭打工度假簽證
必備文件:
1. 三個月內有效之中文戶籍謄本正本及家庭成員表
2. 18個月以上效期之護照正本
3. 醫療保險聲明書以及有效醫療保險證影本(如健保卡或其他私人保險證明)
4. 財力證明(僅接受存摺影本)
a. 已購買機票者:除機票正本外,請出具銀行存款餘額至少為NT$100,000之存款證明
b. 未購買機票者:請出具銀行存款餘額至少為NT$140,000之存款證明
5. 二吋照片一張
6. 填妥之打工度假簽證申請書(請點這兒下載表格)
7. 簽證費(簽證費將不定期依匯率調整)
8. 胸部X光體檢 (自2005年4月4日起,胸部X光體檢為新增必備文件), 請點選這兒至指定醫院
9. 填妥之個人簡歷
